多项财政金融优惠政策支持千乡万村光彩扶贫计划
 
 
      在未来四年中,政府、银行、民营企业将共同出资对一大批贫困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扶植,选定的乡村即可享受多项财政金融的优惠政策。
      由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联合举办的“千乡万村光彩扶贫计划”于日前在北京启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伯阳表示,明年初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具有旅游资源和生物资源相对富集,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建设“千乡万村光彩扶贫计划”示范区,由政府、银行、民营企业共同出资对这些村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同时扶持这些村发展特色产业,在示范区内要建立一批乡村酒店、中药材种植基地和扶贫志愿者驿站。这些示范区形成规范的建设模式后,2008年开始向全国推广。
      选定的贫困村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整村推进规划,扶贫部门对每个贫困村投入财政资金进行扶持;中国农业银行要逐年增加扶贫贷款总量,扶贫贷款执行统一的优惠利率,优惠利率和基准利率之间的差额由中央财政据实补贴。同时,国务院扶贫办已和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为龙头企业参加贫困地区各项开发事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
      谢伯阳还表示,从今年开始到2010年,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将以上述形式,分年度引导中国的民营企业参与这一大批贫困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文件规定,企业以捐赠资金、物资等形式参与该计划,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进行捐赠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列支,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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