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的监事会制度可能会形同虚设
 

         日前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所做的一项名为“在华领导企业的公司治理”的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在中国的领导性企业中,81.4%的国有企业或者民营企业(大多数是上市公司)已经设立监事会,设立监事会主要是为了符合上市公司的法规要求。但大多数公司的监事会实际上附属于董事会和CEO,因此很难起到监督作用。该项研究的主持教授陆雄文认为,由于监事会的成员通常缺少丰富阅历和全局能力,在公司中的实际影响力与控制力弱于董事会成员、甚至高管人员,因此监督职能形同虚设。他认为设置监事会这一机构本身就是不必要的,当时立法上市公司要设置监事会的说法是和国际接轨,但实际上这种“国际惯例”却无迹可寻。陆雄文说:“美国公司没有监事会这样的设置。德国公司似乎有这样的设置,但其实却是一个误解。德国企业所谓的‘监事会’实际上相当于中国公司的董事会,而他们的‘董事会’则相当于经营层面的管理委员会。我们经常说要和国际接轨,其实国际上并没有中国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陆雄文认为,中国国有企业目前存在的实际困境是:一方面企业存在普遍的“治理过度”,监事会、各种委员会、内部与外部审计、甚至独立的纪检部门大量存在,职能重叠、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却同时存在普遍的“治理不足”与“治理失效”,监事会制度就是其典型反映,其实终止或取消也无妨。


 
主办:青岛市信息协会
  技术支持:青岛市信息中心  电话:0532-85836609   85815208
版权所有:青岛市信息协会
  地址:青岛市南区徐州路114号  E-mail:qdxh123@163.com